影片最令我动容之处,是那日记本上的斑斑黑点。
对于人生最大的心愿,就是在理智弃我而去之前,我能弃这个世界而去。理智——这造物赐予我的最珍贵的礼物,于人生的波浪中始终扶持着我走到今天。而最早让我意识到它的强大的,正是这个叫做福尔摩斯的人。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人竟可以凭借头脑中的理性洞烛幽微拨云见日扶危济困伸张正义,而这样的过程,还能带给人无比的刺激和满足感。Amazing!
然而当这个理性的化身活到93岁时,竟也要遭受小小的灰色脑细胞的背叛——他记不起东西来了。只这一个梗就足以让我心塞得要死。不过好在他的推理能力仍然一如既往的强大。那么剧情就变成:年老的福尔摩斯试图在断片的记忆中,在新搭档的启发下,推理出自己当年放弃侦探生涯隐居乡下的真正原因。
我被这个回溯往昔探索自我的过程所吸引,然而我并不喜欢他发现的答案,因为这在我看来,是一个不那么福尔摩斯的答案。
在Ann的案子中,福尔摩斯做了他该做和能做的:查明真相,并尽力阻止进一步的伤害。Ann的自杀,她无法摆脱的孤独
第一百零一个福尔摩斯
一百个人眼里有一百零一个哈姆雷特,同样作为英国文学形象宝藏的夏洛克 福尔摩斯,也常常以各式各样的形象登上银幕,他们机智、锐利,善于从蛛丝马迹中推理出真相,总是那样智勇双全、睥睨众生。而电影MR.HOLMES想呈现的“那一个”大侦探,在我看来就是那第一百零一个。
他已经93岁。电影里的他,虚弱、健忘、衰老,还很讲究养生,爱吃蜂皇浆和野山椒等保健品。和我们所熟知的那个无所不知、风流倜傥的福尔摩斯,有太多的不同。他对调查对象的大胆靠近,甚至早已被对方识破而自己仍浑然不知。
但其实在世人眼中,福尔摩斯只有一个:抽着烟斗、戴着造型独特的侦探毛,披着潇洒的大衣,目光锐利且事实上永远年轻,这是华生笔下塑造出的福尔摩斯。以至于真正的福尔摩斯登场时,都发现自己生活在“那个”福尔摩斯的阴影下,每每表露身份时都被怀疑。我们对于福尔摩斯本人,还是有太多的误解。
这样一个自带天才光环的人,这样一个信仰逻辑、重视真相的人,终于在他人生中最后一个case翻了跟头。他在电影中说,Griefing
“福尔摩斯先生”恕我不能向你道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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