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雷斯特,优雅的银行抢劫犯,传奇的人生经历,13岁开始小偷小摸,16次越狱。
不紧不慢的抢劫方式,从容不迫地离开,他对即将发生的任何事情都很坦然。
I'm just talking about living.
福雷斯特说,那是他的活着的方式,与金钱无关,他只是无法停手,电影最后,福雷斯特在最开始的银行门口打电话给约翰,随后走进去。
“我面前有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我就想他是否会为我现在所作所为而感到骄傲,如果是的话,我就继续做下去,如果不是,我就马上停下。”
一位沉迷抢银行的老绅士,越狱多次就为了抢银行,受害者对于他的描述都是“有礼貌,面带微笑”,与过去“罗宾汉”式的好汉英雄不同,也不是一心图财的目光短浅之人,亦非穷凶极恶的狂徒,就是“喜欢”。
梦想是什么呢?是世人觉得你是否应该做这些做哪些,然后你就听从世人的看法,或者说就是简单的从众,还是做你认为你该做的,或者你喜欢做的。对于福斯特来说,他的选择
说实话,影片实在太一般,但它是雷德福的收山之作,所以值得雷德福的影迷看一看;而且,可以看成是上个世纪如火如荼的西部片的谢幕之作。当然不是说这部电影总结了以前的西部片,或者说致敬以前的西部片,也不是说这部电影之后就没有西部片;更不能说这部电影是一部分水岭;只是说,以现在的情况来看,老的西部片工作者正在老去,甚至死去;如果再拍西部片,就要全新的态度,以一种新的立场去思考。这是这部电影的某种小提示,即:你还想在新电影中看到过去那种西部片,导演可以给你来一部
影片主角虽然是不法之徒,但他的一生依然是个传奇,由同样是传奇的 罗伯特·雷德福出演。如果这真的是雷德福最后一次演戏(他自己说打算退休),那也算是一个很适合他的收尾了。这个角色不仅展示了雷德福的帅气与绅士气质,还很顽皮倔强,是个狡猾的老顽童。对于80多岁的演员来说,真的很难找到这类有趣又迷人的角色了。
影片某种程度上也像对雷德福的致敬,在展示主角过去的“犯罪史”时,顺便也展示了雷德福年轻时的很多照片,不断提醒着观众,这位82岁的老人一辈子都是万人迷呢。在他的演绎下
他追求的从来都不是如何生存,而是怎样过自己的人生。
茜茜在影片中饰演一名按部就班的妇人珍珠。年纪轻轻就结婚生子,循规蹈矩地过了半辈子。直到老伴儿去世,儿女们有了各自的生活之后,才发现,原来从来没有为自己好好地活一次。这是很大一部分人的真实写照。
看这部片子,让人思考该如何面对老去。
每个人都会老去,但这不代表要放弃梦想。
我们的人生潜规则,是什么样的年纪就该做什么样的事儿。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七十就可以颐养天年了。
然而看似是很完满的人生
罗伯特抢了一辈子银行,坐了半辈子牢,越狱16次,70岁了还不收手,why?喜欢啊。抢银行不是谋生,抢银行就是生活,他热爱的生活。把"抢银行"换成其他的事,罗伯特就成了励志典范了。爱不就是持之以恒吗?罗伯特做到了,即使美人相伴,也不能夺其所爱。另,太喜欢图中这样的火车卡座了,和喜欢的人相对而视,喝着咖啡,讲着故事~人生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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