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则故事的时候就想到了这部电影.
1993年5月.华盛顿州立大学社会学系一位叫做李克.斯卡思的博士候选人,因为藐视法庭而被叛入狱.斯卡思拒绝对联邦大陪审团透露,他是否知悉1991年保护动物激进团体对华盛顿大学实验室的突击行动.在那段期间,斯卡思正在进行研究并撰写关于环保抗争者的书籍,而且他至少认识一名参与该闯入行动的嫌疑犯.
当斯卡思提出上诉时,全美国社会学协会支持他的立场.最后,斯卡思依旧在法庭上保持缄默,法官认为没有监禁的必要.于是斯卡思在服刑159天后获得释放.1994年1月.美国最高法庭在不做任何其他评论的情况下,驳回了斯卡思的上诉.斯卡思后来主张,联邦立法必须厘清学者与媒体的权利,以保障被研究者的隐私.
我只是想到电影里的一句话:there's no difference between principle and the person.
如果同样的事情落到自己头上,是否会有这样的勇气?或者说这样的一种选择沉默是否正确呢?
http://en.wikipedia.org/wiki/Branzburg_v._Hayes
片头一幕,TIMMY和另一个男孩坐在一起,另一个男孩假装睡着,踢了一下前座的椅子诬陷TIMMY。妈妈回身,但是TIMMY没有告密。而后小女孩ALISON跑过来说有人拽她的辫子,TIMMY说她是打小报告的人,我们不应该打小报告,而妈妈却说除非为了保护自己。而在接下来发生的事里,她却做出来和她儿子一样的选择,不做告密者。
关系消息的来源和结尾。首先可以肯定,最后也没有说出最初始的来源。而最初始的来源是大使女儿,大使女儿ALISON无法提供证明而只是说了这么一件事。而这就是这件事的源头,女主角因此去找其他人询证,其中主要包括那名白宫官员。
大使女儿说的话的确没有法律效力也不可信,但是却是真真正正的消息来源,而女主角也并没有凭借小女孩的一面之词写报道,而是多方求证最终证实了她的话所以才写的报道。
那么女主角为什么始终如此坚定,即使面对的是监狱生活,亲子分离,丈夫背叛等等。因为我们知道,即使说出消息源,作为消息源的小女孩ALISON也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惩罚。那么她的在坚持什么?请大家看一下事情发生的顺序
“真相至上”体制的冷酷,人性的光辉,无辜的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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